独立法条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离岸银行业务的申请

第八条

银行经营离岸银行业务,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并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离岸银行业务。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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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