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银行应当对离岸银行业务风险单独监测。外汇局将银行离岸银行业务资产负债计入外汇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总体考核。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