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第二十条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离岸银行业务财务、会计制度。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帐管理,离岸业务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年终与在岸外汇业务税后并表。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