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对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投诉、举报,组织调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争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