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每年开展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受理、处理情况等。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工作数据、资料的统计和收集,依法向铁路监管部门提供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相关数据资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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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