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加强与道路、水路、民航等其他运输企业的协调配合,完善联运设施,共享信息资源,规范联运服务,开展多种运输方式间的旅客联程运输,便捷顺畅旅客出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