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优化生产作业组织,旅客列车晚点时,应当及时通知旅客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服务,采取措施全力恢复正点,确保良好的运输秩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