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第三十条医师资格考试结束后,考区应当立即将考试情况报告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