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农业部2007年3月29日发布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