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进口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还应当适用《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