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照执行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