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