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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