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宗教团体章程应当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宗教团体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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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