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宗教团体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纳税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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