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管 辖

第八条

两个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管辖权时,应当由先立案的文物行政部门管辖。 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其共同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也可以直接指定管辖。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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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