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送达和执行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结案报告,报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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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