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处罚决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五条

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的界定,依照当地省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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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