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文物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遵循法定程序; (三)公正、公平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行政职权;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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