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现有储蓄机构,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应于《实施办法》公布后至11月1日前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11月1日后成立的储蓄机构,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应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业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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