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六十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三节 保险中介机构

第六十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在自营网络平台设立统一集中的客户服务专栏,提供服务入口或披露承保公司服务渠道,保障客户获得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险中介机构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和保险公估服务的,应在自营网络平台展示客户告知书。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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