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三节 保险中介机构
第五十九条
保险中介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在使用简称时应清晰标识所属行业细分类别,不得使用“XX保险”或“XX保险平台”等容易混淆行业类别的字样或宣传用语。为保险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的合作机构参照执行。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三节 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在使用简称时应清晰标识所属行业细分类别,不得使用“XX保险”或“XX保险平台”等容易混淆行业类别的字样或宣传用语。为保险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的合作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