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三章 特别业务规则 / 第一节 互联网保险公司

第四十九条

互联网保险公司应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投诉处理工作,设立专门的投诉管理部门和岗位,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同公司产品开发、业务管理、运营管理等部门进行改进,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互联网保险公司应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于投诉率异常增长的业务,应集中力量应对,及时妥善处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