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船舶和相关设施的含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船舶、水上设施含义相同。 本规则所称法定证书文书,是指船舶国籍证书、船舶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营运证件、航海或者航行日志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公约要求必须配备的证书文书。 本规则所称航运公司,是指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 本规则所称最大营运总质量,是指在营运中允许的包括所载货物等在内的集装箱整体最大总质量,并在集装箱安全合格牌照上标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