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船舶安全责任第四十五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检验合格的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对出具的检验证书负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