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船舶安全责任

第四十三条

船长应当妥善安排船舶值班,遵守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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