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船舶安全监督 / 第二节 船舶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船舶安全监督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规范船舶安全监督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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