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六条

第三章 船舶综合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船舶综合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船舶基本信息; (二)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情况; (三)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和污染事故情况; (四)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五)船舶接受安全监督的情况; (六)航运公司和船舶的安全诚信情况; (七)船舶进出港报告或者办理进出港手续情况; (八)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税情况; (九)船舶检验技术状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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