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