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所称重大医疗违法案件,是指: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造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案件;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案件;
(三)造成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财产严重损失的案件;
(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风险或隐患的案件;
(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国际影响,损害国家形象的案件。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则
本规范所称重大医疗违法案件,是指: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造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案件;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案件;
(三)造成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财产严重损失的案件;
(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风险或隐患的案件;
(五)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较大国际影响,损害国家形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