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二章 监督执法职责及要求第十二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医疗监督执法前,应当明确监督执法的任务、方法及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