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号)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号)第三十八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寄递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等违法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