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七十八条

第四章 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第七十八条

尾矿坝。 (一)初期坝(含库尾排矿干式尾矿库的拦挡坝); (二)堆积坝; (三)副坝; (四)挡水坝; (五)一次性建坝的尾矿坝。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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