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第三十二条

斜坡道与无轨运输巷道。 (一)躲避硐室; (二)卸载硐室的安全挡车设施、护栏; (三)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 (四)交通信号系统; (五)井口门禁系统。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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