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目录中列出的安全设施不是所有矿山都必须设置的,矿山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安全设施。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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