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二十六条第二章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第二十六条通风系统。 (一)专用进风井及专用进风巷道; (二)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道; (三)主通风机、控制系统。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