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第二十一条
竖井提升系统。 (一)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二)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三)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四)提升容器; (五)摇台或其他承接装置。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竖井提升系统。 (一)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二)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三)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四)提升容器; (五)摇台或其他承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