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 第十条独立法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十条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主体设备自带的安全装置,不列入本目录。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