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 第一条独立法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