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目录。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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