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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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