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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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