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