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出现法定的终止情形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工作机构同意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终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行政复议期间出现法定的终止情形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制工作机构同意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终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