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保护部门要求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应当按照保护部门要求选定专业机构,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情况复杂的,报保护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