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专业机构应当具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能力,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场所、设施和资金等。 鼓励相关专业机构通过认证。专业机构的认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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