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应当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内部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其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