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按照保护部门要求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应当按照保护部门要求对合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保护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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