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行为包括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 保险销售前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或者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为订立保险合同创造环境、准备条 件、招揽保险合同相对人的行为。 保险销售中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或者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与特定相对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商谈,作出要约或承诺的行为。 保险销售后行为是指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或者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履行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规定的以及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等附随义务的行为。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