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保险销售行为,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财务、人员等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监管机构要求录入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保险销售行为,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财务、人员等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完整、更新及时,并与监管机构要求录入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