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空运企业经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定期旅客、行李、货物、邮件的航空运输,参照本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