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经营国际航班的空运企业,应当遵守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以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民航局有关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